伊万·罗金 《独立报》政治部主任
国家杜马通过了《国防法》的一项特别条款,该条款“因在特别军事行动期间必须遏制对俄联邦领土的空袭威胁”,对一系列法律规定的适用特殊性作出了规定。为在国防部主导下快速部署全国反无人机防空系统,众多和平时期的法律规范被宣告中止。在“全员反无人机”的口号下,监管、调控、行政、财政、海关及其他限制均被准许绕过。暂时摒弃官僚体制根基,这正是《战时状态法》的核心要义。如果说此前仅在新的地区正式实施了战时状态,那么如今,它事实上已扩展至全国。
国家杜马于6月9日对《国防法》修正案进行了二读审议,随后将整体批准其新版本。表决结果是一致通过——367票“赞成”,但显然并非全场一致。有近百名议员不知为何不愿参与这项重要事务——即为更强大、更周密地保护国防部设施创造立法条件。不过,此类表决结果也不排除是对草案中仿佛从天而降的一项特别条款作出的反应——该条款针对军方废除了大量现行法律及其他法规。
讨论此类决策的必要性,结果却既不能在杜马相关专门委员会层面进行,也不能在全体会议大厅进行。相关修正案由“杜马高层将领”代表在前一天晚间签署提出。但正当杜马国防委员会主席安德烈·卡尔塔波洛夫终于从泛泛之言转向对修订内容作更详细解释时,国家杜马主席维亚切斯拉夫·沃洛金打断了他。意思仿佛是,一切不言自明,不必给那些正找借口的人提供口实。看到杜马各党团中有人想发言,议长便提议不要就该项法律草案展开辩论:“它解决的是什么任务,大家也都很清楚。”
显然,法律文本中并无任何国家机密,且草案本身在相关资源平台上均可公开查阅。或许,问题与其说在于草案的内容,不如说在于一个极有可能被提出的问题:为何在一读通过后过了一整年——难道这期间国防部的特殊设施就不需要防范那些无人机吗?然而,由于此类问题本身以及对其的直接答复,大抵都会触及诋毁军队的条款,因此在国家杜马的公开会议上,这类情形是不被允许的。不过,禁止辩论或许更大程度上还是与那项单独条款有关——正是该条款“因在特别军事行动期间必须遏制对俄联邦领土的空袭威胁,对联邦法律及俄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部分规定的适用特殊性作出了规定”。顺便提一句,对此同样可以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它到如今才被草拟出来?
这项特殊条款,实质上是一项伴随特别军事行动的特别法,由带有众多分项的八大冗长段落构成。而这,当然是紧急立法最为恣肆手法的标志性样本。例如,“为向俄联邦武装力量提供协助”以应对同类空中威胁,各类法律程序均“不予实施”。无论是在建造永久性构筑物或将其拆除时,还是在建造非永久性构筑物或将其拆除时,均按此办理。
此处载明了不办理地块或部分区域权属文件的可能,以及免除各类城建许可的可能。军方将能够免去项目勘查及其他施工监管官僚程序,包括考古工作、绿化植被乃至历史遗迹的保护。从修正案中可以推断,国防部也将绕过接入工程技术网络的审批程序。而军队接管的所有不动产信息,将径直发送至联邦不动产登记局备案。顺带提一句,这些数据当然不会公开
此项特别法中另有一款规定也颇值得玩味,其内容涉及“实施旨在协助俄联邦武装力量完成遏制对俄联邦领土空袭威胁任务的紧急措施”。规定准许未经招标即进行政府采购,准许无视特殊保护区域的特别使用条件,并且必要情形下,也准许取消对工程或服务、商品生产或销售的许可证要求。还有这样一项规定
准许任何商品进入俄联邦领土而无须遵守技术监管法规之要求。在实施紧急措施期间,准许在既定海关放行程序完结之前使用已运入俄联邦领土的商品
该特别法的其余条款同样显得包罗万象。比如,其中载明:“针对用于实施紧急措施的主动与被动防护系统及其他设施,不进行监管检查活动。”紧接着它们被逐一列举:例如,税收监管、国家国防订货执行情况监管以及国有企业支出监管。或许本可以干脆写明一切监管皆予取消,但看来,特勤部门在必要时介入全俄反无人机防空系统组建进程的权利,毕竟还是被保留了下来。与此同时,
“全员反无人机”行动中“紧急措施的经费筹措”,准许以“俄联邦预算体系拨付的补贴及补助金”为来源,且“无需相应增加资金接收方的注册资本份额”。
该特别法还为将受其管辖的经营主体规定了一套激励办法:“因实施紧急措施而承担的开支(损失的收益),在计征税款、规费及其他强制性付款,以及编制会计(财务)报表和其他类型报表时,其中包括在制定和审批受反垄断监管主体的投资计划时,均被认定为合理开支。”诚然,为这一庞大体系全部活动承担责任的,看来将仅有军方。尽管法律中提到将依据俄联邦总统令设立一个统一的国家中心,并在其中组建联邦行动指挥部及地区级指挥部,但负责实施紧急措施的,将是受命抗击敌方打击的机关首长。而众所周知,这恰恰是国防部。
该特别法将在履行既定程序后立即生效,这将在6月下半月便成为现实。届时,或许还将出台为抵御对俄联邦领土任何攻击所必需的其他法规。顺便提一句,这一表述不可避免地令人联想到关于战时状态的宪法性法律,其中明明白白地写道:在俄罗斯遭受侵略时,必须实施战时状态。而侵略的定义正包括了“外国(或国家集团)武装力量对俄联邦领土的轰炸,或外国(或国家集团)对俄联邦使用任何武器”。
不过,若更仔细地审视这部战时状态法,便不难发现,国家杜马6月9日的决定,事实上是在逐字征引这部位阶更高之法律中的若干条文。譬如,第1条中明确规定:“在战时状态有效期内,可在确保国防与国家安全所必需的限度内,对俄联邦公民、外国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对各组织——无论其法律组织形式与所有制形式如何——的活动,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利予以限制。”战时状态法中同样有与之对应的第8条:“在战时状态有效期内,联邦法律及俄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出于为国家需求生产产品(完成工程、提供服务)、保障俄联邦武装力量……及居民需求之目的,可规定与对经济活动与金融活动、财产流转、商品、服务及资金的自由流动实施临时限制相关的措施……并对实施战时状态的区域及未实施战时状态的区域,均可设置金融、税收、海关及银行监管方面的特殊规定。”
于是便得出这样一幅图景:战时状态本身并未被实施,但其个别要素正向全国扩展。而且,原因恐怕并不在于国家杜马选举,毕竟如今选举活动即使在战时状态下也可以举行。答案,似乎既藏在战时状态法本身之中,也藏在当局早在2022年初所采取的那些行动之中。不妨回想,当时国家杜马突然开始通过加重对军事犯罪刑罚的修正案。而上述那部宪法性法律在同一个第8条中便径直确认道:“本条第1款所列之联邦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既可在战时状态有效期内通过,也可在其实施之前通过。”




